两年诉讼期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5
问题一:诉讼时效具体是什么意思? “时效”一词,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能碰上,但含义不同。刑事诉讼中称“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期限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民事诉讼中称“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问题二:法律时效2年和时效20年有什么区别? 2年是普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20年是最常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比如说吧1990张三的权利被侵害,如果张三知道,诉讼时效到1992年,可是2010年张三才知道,张三依旧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要注意的是20年是最常保护期限,2010已是诉讼时效最后一年了,张三应该尽快提起诉讼,不能以为还有两年的时间。
实践中,要具体到日计算。
1、诉讼时效中断了,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还是两年。20年对中断也有影响,比如距离20年还有一个月中断了,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就只有一个月时间了,而不是两年。
2、这样是丧失胜诉权了,因为法律关系不能无期限地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中。总之不管中断多少次,重新计算多少次,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
3、这样的新闻还没看到,但我持保留意见,我认为司法机关应该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因为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应该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问题三:追索债务起只有两年有效期是什么意思 1、这个指的是诉讼时效,即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2、例如,A 应于2015年1月1日向B偿还100万元,若 B直到2017年1月1日都没有向A要求还钱,那么,B 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向法院起诉 A 要求还钱,A 可以提出以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届时,法院会驳回 B 的诉讼请求。但若 B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向 A 主张过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中断,从 B 主张债权之日起往后再计算两年。

问题四:继承法上有一条说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20年不得提起诉讼,谁能给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前者是说当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妨害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此为诉讼时效;后者是指无论继承人知道或者不知道自己互继承权受到妨害,该权利均自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到期后消灭,是为除斥期间。前者消灭的是胜诉权,后者消灭的是权利本身,前一个期限到期后起诉法院会受理,但会判你败诉;后一个期限到后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这是什么意思 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期满日,就是开始计算两年执行时效的时间。比如,判决生效日,15日内履行。就是从判决生效日再加15日期满,开始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问题六:诉讼时效是几年? 自己查。

问题七: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2009年10月1日借款期满,从次日起算2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在这两年内如果诉讼时效中断的话重新起算,中断的情形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情况。所以,尊师讲的是对的,但要放在特定储条件之下。

问题八: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2年是指什么情况下? 朋友你好:
你所说的司法解释第41条和你后面说的3个月的期限就是个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
(1)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2)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可以在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的,就可以适用司法解释第41条,实际41条有2层含义,一方面是相对人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起诉,另一方面是,如果不知道或者无从知道诉权,起诉期限则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进行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
不知道这样解释,你是否明白,如果满意,请采纳。

问题九:至起诉之日起前2年未超过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起诉的事情截止你起诉的那天没超过两年,超过两年法院就不管啦。

问题十: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案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弗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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