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只发最低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理论上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按照工伤前12个正常出勤月份的平均工资发放。但实践中很多公司考虑到未经鉴定之前,难以确定伤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担心如果鉴定之前都按照平均工资发放的话,万一评不上伤残等级或级别较低,或者停工留薪期较短,那么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待遇可能比法定应当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总和都要高,因此,按照鉴定之前只发放基本工资,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再依法给予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个人认为相对合理。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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