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如题所述

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宿费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具体如下:
1、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使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按买价乘百分之十的扣除率计算);
4、购进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运输部门或运输单位的运费,按开具的结算单据全额乘以百分之十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5、从事废旧物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使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按收购金额乘百分之十的抵扣率计算);
6、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规定中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所购进货物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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