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房东向房客1岁儿子浇开水 究竟有何隐情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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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经济与法》)一岁幼童惨遭开水淋头,顿时命悬一线.两个男人之间有何恩怨,竟然祸及家人。为何众人早就预料的一场惨祸依然发生,是全然不觉,还是另有隐情?

现在很多朋友都喜欢叫外卖,特别是遇到天气不好,外面太冷,外卖小哥总是能及时把东西送到家。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件,是关于一个家庭的悲剧,家庭的男主人李咏就是这样一位外卖小哥。但因为一次送外卖,给他,特别是他年仅3岁的儿子从此留下了无尽的痛苦。
2014年4月5日,不到半岁的浩浩跟着母亲小闫来到上海,可是没想到到了上海的第三天,浩浩就被人用滚烫的开水烫伤了。在医院经过半个多月的抢救,浩浩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他的头部和面部却留下了大面积的伤疤,而这些触目惊心的疤痕,很有可能伴随浩浩的一生。

一个刚一岁多的孩子,遭受到这样一场洗劫,承受这样的痛苦,让人心疼,为什么会被开水烫成如此重伤?在浩浩身上发生了什么呢?母亲小闫告诉记者,浩浩被烫伤的时候,她就在屋子的门外,耳听着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声,但却没办法进去救。这又是为什么?
一切还要从浩浩的父亲李咏认识的一位客户说起。2013年,27岁的李咏在上海的一家工厂做检验员,为了迎接即将出生的浩浩,李咏还兼职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
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李咏在送外卖的过程中认识了他的客户的林峰,当时林峰24岁,是个无业人员,两人相识以后林峰提出想要李咏搬来同住。他说自己身体不好,想找个人帮他买些东西。
林峰年纪轻轻,并无身体残疾,也无慢性疾病,却待业在家,整日玩电脑游戏打发时间。三室两厅的房子虽然在母亲名下,但平时却只有林峰一个人住,而且林峰每月还能从家里得到3000元的零花钱。
一个人住着大房子想招个房客也可以理解,不过林峰要的房租却让人看不懂。他要求李咏每个月只要给他350元的房租就行了。

一个月能租几千的房子却只收350,起初,李咏也觉得这事有些蹊跷,不过林峰提出,除了350元房租,李咏还要承担一些家务劳动,具体就是出门帮他买东西。也就在这个时候,李咏原来租住的房子要拆迁,没法再住了,所以就答应了林峰的要求。
2013年11月,老婆孩子远在老家的李咏搬进了林峰家,两人几个月里同住一个屋檐下,李咏觉得自己和林峰相处的还算融洽。而林峰却觉得李咏没有履行当初做家务的承诺,而且还拖欠房租。
虽然两人感受各异,但按照林峰所说的,两个人也谈不上有多大的矛盾,都是些日常琐事。那为什么后来会发展到林峰要以伤害李咏的儿子来泄愤呢?两个男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恩怨呢?
2014年4月1日的时候,李咏跟林峰说自己老家的媳妇和孩子要来上海玩。因为孩子只有十几个月大,担心会吵到林峰休息,所以李咏提出要搬出去。但是当时林峰并没有任何表态,这在李咏看来应该就是默许媳妇和孩子来林峰家居住了。
2014年4月5日,李咏的妻子小闫带着只有16个月大的儿子浩浩住进了林峰的家里。可是第三天一早,林峰便向小闫提出了一个让她感到奇怪的要求。林峰让小闫去给他买早点。
小闫说自己并不知道林峰之前跟丈夫有每天给他买早餐的约定,自己刚来上海人生地不熟,而且还抱着孩子,所以就拒绝了林峰的要求。林峰只得自己出门买早餐。出门以后的林峰似乎被小闫的拒绝激怒,他气急败坏地找到小区居委会的吕阿姨,并且对吕阿姨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说让吕阿姨帮他把房子卖掉。
居委会主任吕阿姨说,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林峰母亲的名字,所以他没权利卖掉这个房子。遭到吕阿姨的拒绝后,林峰情绪失控,竟然动手殴打年过半百的吕阿姨,导致吕阿姨两颗牙被打掉。小区居民见状立刻拨打了110。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调解之后,林峰却突然向派出所的民警反映,希望李咏夫妇马上搬走。这个要求让小闫感到十分为难,丈夫李咏4点半才下班,她必须要等李咏回来才可能搬走,林峰也同意了小闫的要求。
在派出所的民警离开之后,小闫按照民警的吩咐,带着儿子浩浩关上门躲在房间里,不久她就听到有个陌生人来到林峰家,二人在门外商量要卖掉丈夫李咏的电动车。
小闫见林峰居然要卖掉李咏用来送外卖的电动车,赶紧上去想要阻止,然而她的这个举动让她至今后悔不已。 小闫刚刚走出门去看电瓶车,就被林峰锁在了防盗门外。而此时,整个屋子里就只剩下林峰和16个月大的浩浩,接着可怕的一幕发生了。
林峰拿起了一壶开水走进了浩浩住的房间,朝躺着的浩浩泼了下去。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案发以后,林峰很快被公安机关控制并带走。而在警方调查走访的时候,小区里的其他住户却告诉民警,他们早就预料到这家会出事。许多邻居和居委会工作人员都劝过李咏,不要和林峰住在一起,早日搬走为妙。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李咏却坚决不肯。果然,周围人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据了解,在李咏到来之前,林峰曾经在小区里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让小区居民惊恐不已。他曾经在自己的房间里放火,险些酿成惨剧。他还经常从家里往楼下扔东西,已经砸坏了四五辆别人的汽车。林峰甚至连自己的母亲和外公外婆都殴打过,还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
林峰今年26岁,出生在安徽芜湖,在他5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之后他跟着母亲来到上海,2010年他考取上海的一所大学,为了供他读书,母亲便出国打工,这一走就是五年。五年来林峰独自一人生活,而母子之间的通话次数也屈指可数,2013年夏天,林峰自作主张退了学,之后便一直待在家里。
可是对于林峰的种种异常举动,作为房客的李咏,却丝毫没有察觉。他说虽然自己早出晚归和林峰接触不多,但是他觉得林峰的思维很活跃,说起做生意也是头头是道。
2015年7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嫌疑人林峰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开庭审理之后,林峰的辩护人向法庭提出,被告人林峰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作为适格的犯罪主体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林峰的辩护人以林峰患有精神疾病为依据进行辩护,显然是希望能给林峰减轻刑事责任,获得轻判。因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林峰在案发当时究竟是什么情况,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长介绍,林峰符合一个分裂型障碍的诊断。但是这个分裂型障碍,不等于精神分裂症,他对自己行为也是有控制能力的。林峰在案发这天,也经历了比如说卖车、锁门、争执这样一系列的过程以后,他才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而且他认为自己是打不过这个被害人的父亲,所以他选择找这个孩子出气。

法官认为,林峰的行为虽然异常,但并非失去行为控制能力,而是有一定的逻辑可循,这和患精神分裂型障碍的病人有明显不同。并且,林峰在作案后,还伪造作案现场,并且在警方询问时,两次故意隐瞒真相。那么对于林峰丧心病狂的行为,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2015年10月,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并依据相关司法部门做出的专业鉴定,法院最终认定,林峰在作案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故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林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查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案件发生以后,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不满3岁的浩浩,2015年8月,记者来到了浩浩的家里,看到了头戴绷带的小浩浩。现在的浩浩不愿与人交流,原本是该牙牙学语的时候,可是自从被烫伤以后,他再也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
一年多的治疗时间,让这个小小的身躯承受着无尽的痛苦,直到现在,在浩浩的身上还有很多的并发症。采访期间,当母亲小闫提到儿子曾经遭受的痛苦,不禁落泪时,不到3岁的小浩浩也跟着哭了起来。与身体上留下的伤痛相比,留在浩浩心里的"疤痕"更需要修复。
从入院治疗以后,浩浩一家已经花费了30多万的治疗费用,其中的17万是林峰的母亲支付的。但之后,林家就再无音讯,并且名下的那所房产也已经卖掉。李咏说,他现在和林峰的妈妈、亲戚都失去了联系。
浩浩的治疗需要一个很长期的过程,这需要大笔的医疗费。因为从被告林峰那里没有得到足够的钱,所以后续的治疗陷入了困境。
一审判决之后,林峰的辩护人表示还将继续上诉。从林峰的家庭背景和成长历程看,对于他为何如此残忍疯狂,可能还有一些我们可以感知的原因和并不知道的隐情。不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年幼的浩浩始终都是最无辜的,这一壶滚烫的开水毁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更剥夺了浩浩原本美好的童年,还有更加漫长的治疗过程等待着他。林峰受审,林峰的母亲消失,沉重的治疗费用压在这个不幸的家庭身上。感谢审理法院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在这,我们也希望相关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能够帮助浩浩,帮他们挺过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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