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的电气设备如何廵检

如题所述

仅供参考
班组级巡、点检:
5.4. 班组点检人员:巡检班组;
5.4.1 班组点检周期:按巡检班组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点检;
5.4.2 检查方法;除感官外,配备相应的工具进行检查;
5.5. 班组级点检内容:
5.5.1 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异味、温度、电流、电压、转速、负载量等;
5.5.2 充油设备的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温等);
5.5.3 运转件是否有移位、窜动、松动、有无防护、附件是否完整等;
5.5.4 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接地装置是否紧固等;
5.5.5 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5.6 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5.5.7 检查安全设施;
5.5.8 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
5.5.9 按点检设备标准规定的内容,对设备的相应部位进行点检;
5.5.10 点检方法:主要凭感官和经验,并配备一些专用工具;
6. 点检注意事项:
6.1 点检要认真负责,不准马虎从事,按具体设备点检表格内容要求逐步点检,不得遗漏;
6.2 认真做好记录,字迹清晰整齐、内容要详细;
6.3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详细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6.4 注意安全,戴好防护用品,带电运转中检查一定要有人监护,更换碳刷要在设备停电挂牌下进行;
6.5 点检时携带必须的工具仪表和手电筒;
6.6 对新装的设备、大修理过的设备,特别是常病运转的设备要增加点检次数,并有详细记录;
7.设备巡点检结果的处理:
7.1电气工段各级人员按周期进行的点检,都要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
7.2巡检班组应按要求填写好设备专用巡检记录;
7.3巡检班组在巡检中发现生产设备存在故障时,必须马上通知工段管理人员,工段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汇报部门分管领导,能及时处理的,须全程关注处理过程;最后无论处理与否,必须反映在巡检班组的值班记录或设备巡检记录表中;
7.4 生产部门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生产设备的故障进行复核,并对巡检班组或岗位所述的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措施进行分析,制定措施,利用停机机会进行排除,或列入比较大的检修计划内,并做相应的技术准备;
7.5生产部门技术管理人员对故障的处理负责,有权责成巡检班组、岗位、维修班组对故障进行处理;为了防止设备的技术状态进一步恶化,有权制定对故障设备进行特殊维护、检查的办法;
7.6当生产部门内的力量无法处理设备的故障或者由于生产上的原因无法立即停机处理时,生产部门技术管理人员应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并由本部门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并填写“生产设备特别维护保养通知单”,制定对故障设备进行特殊维护、检查的办法和要求,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把“生产设备特别维护保养通知单”报送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7.7 生产部门电气正、副工段长对由巡检班组或岗位发现并经部门主管技术人员复核后的故障,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部门主管技术人员应记录较大故障的处理结果,并整理、归档;当由巡检班组处理时,巡检班组应在巡检班组的值班记录上记录故障的处理结果;
7.8生产部门电气工段正、副段长,技术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设备巡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8. 巡检记录的存档:
8.1 巡检班组的点检记录由生产工段保存,保存期为18 个月;
8.2生产设备较大故障的处理情况由生产部门系统技术人员整理、归档,逐步建立故障处理档案;
8.3系统技术人员、设备副段长的巡检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9. 检查与考核:
9.1 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人员对设备巡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设备的故障处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9.2 生产部门专业主管领导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生产设备巡检的执行情况;
9.3 生产部门专业主管领导每两周检查一次生产设备的故障处理情况;
9.4 工段各级巡检人员必须按巡点检制度(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认真巡检,如实填写巡检记录;
9.5 对已进行了设备巡检、不填写记录的行为,视为不进行巡检;对弄虚作假,不进行设备巡检虚填写记录的,视为不进行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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