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的贷款用于还赌债的,离婚后我需要承担吗?

我与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向银行贷款30w,因为他是信用卡黑户,所以是通过朋友关系走的路子,当时我并未参与签字,是别人代签的。这笔贷款是用于还赌债的,后来银行来家里补过一个手续,说,你们这里签个字,证明你们知道这个事情,我忘记那份是否是担保合同了,好像有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也有,现在我们已离婚,男方债务自行承担。他有两套安置房,是他父亲名字的,他现在还不出钱,我是否有连带责任?银行起诉的话,是让我还还是拍卖他们的房子。我们已经一年未联系过了。

这里有个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如果你是债务人,那么债务也是有你的份,但是你们离婚了,债务是协议给男方的,那么这个债务和你没关系
如果你是抵押人,就是说房子有你的名字,现在男方不还钱了,无论你们婚姻什么情况,银行都可以查封此房。然后走拍卖程序的。追问

房子没我名字,离婚的时候他欠了一屁股赌债,离婚协议上债务是他自行承担。但是银行现在说我是担保人,我问银行我签字了吗?银行也没正面回答我,就一直强调我是担保人。

房子没我名字,离婚的时候他欠了一屁股赌债,离婚协议上债务是他自行承担。但是银行现在说我是担保人,我问银行我签字了吗?银行也没正面回答我,就一直强调我是担保人。

追答

你是担保人,那么你就有连带责任,什么叫担保人,就是你给他做担保,他不还你就还。如果上法院,就要银行提供你亲笔签名的担保资料。

追问

如果不是我的签名字迹,那就算有我身份证复印件和指纹都没关系是吗?

追答

是的。亲笔签名,才是你认可的,你的证件复印,不能代表什么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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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7
这个别再这问了!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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