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如题所述

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一、盗刷信用卡涉嫌什么犯罪?

盗刷信用卡涉嫌罪,如果是并使用的,涉嫌是罪。(注意《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后一款: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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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卡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屡教不改的;因其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信用卡是一个非常好的可以进行透支的方式,对于很多的提前消费的现代人员来说,他们就会利用信用卡来消费,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如果日后还不上款,或者是盗用他人的信用卡来进行刷卡,此时就会面临着刑事方面的,比如说有罪的。

信用卡在别人那里被刷卡

法律主观:

钱在银行是最安全的,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也不断被曝出。那么信用卡被盗刷,持卡人需要还款吗?被盗的责任该怎么分担?下文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案情简介:2014年12月16日,阿-凡持有的开户行为G银行的信用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签发的POS机上连续发生四笔刷卡交易,交易金额共计31600元。其中三笔交易的签购单上签名均为“张-强”,另一笔交易无签购单。阿-凡收到短信通知后,随即通过电话挂失上述信用卡并报警,随后携带上述信用卡至厦门市集美派出所做笔录,警方以信用卡一案立案侦查。此后,因阿-凡未按期向银行归还该透支款项而产生争议,2015年3月双方对簿公堂。查明,阿-凡的信用卡在G银行办理,有副卡但未启用。2014年12月16日,阿-凡向G银行提出非本人交易拒付申请,并将全部材料发往G银行指定的邮箱。阿-凡提交的讼争信用卡消费明细显示,2014年12月18日该卡有一笔调账记录,交易金额为“收入2300元”,交易地为杭州。双方在庭审中确认该笔调账为讼争的四笔刷卡交易中一笔金额为2300元的支出交易,该笔刷卡交易因无签购单,申请拒付成功。另外三笔讼争的刷卡交易申请拒付未成功。另查明,公安机关向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调取相关证据,邮储银行答复称:“经查询该商户代码,该商户为上海商户,建议通过上海邮储查询。”阿-凡提交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载明其有1个信用卡账户发生逾期,并提示逾期记录可能影响信用评价。一审认为,本案系因主张信用卡盗刷责任引起的信用卡。阿-凡在G银行办理信用卡,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互负权利义务。G银行具有保障信用卡资金安全的义务,应具备鉴别信用卡及交易凭证真伪的技术能力,同时银行应为客户提供安全的交易场所,及时更新技术和设备以有效应对损害信用卡持卡人资金安全的犯罪手段。阿-凡作为信用卡持卡人,有妥善保管信用卡和正确使用密码的义务。本案中,涉案信用卡上预留的持卡人签名是“阿-凡”,而有争议的四笔交易中有三笔签购单上的签名均是“张-强”,两者明显不一致。特约商户应具备基本的审核持卡人签名的能力,一般不可能在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预留签名完全不同的情况下允许讼争消费交易的发生,因此可以认定讼争的刷卡交易是使用伪卡进行的交易,阿-凡对于讼争的四笔因“盗刷”透支款项不存在过错,G银行作为涉案信用卡的发卡行,应对本案讼争的四笔伪卡交易造成的资金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判决阿-凡对2300元以外的三笔信用卡透支共计29300元不负偿还责任,G银行应消除阿-凡因上述原因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形成的信用不良记录。一审判决后,G银行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厦门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说法:银行设施缺陷是导致信用卡资金损失的直接原因就该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陈-杰分析,阿-凡在G银行办理的信用卡被并制作伪卡,G银行并无证据证明阿-凡有不正确用卡及泄露信用卡密码的行为,可见,G银行发给阿-凡的信用卡保密性能不够,是导致阿-凡信用卡信息泄露及卡被的主要原因。他人使用伪造信用卡盗刷所造成的讼争信用卡资金损失,说明G银行及特约商户的终端配套设备、设施对信用卡真伪的鉴别存在缺陷,是造成讼争信用卡资金损失的直接原因。G银行主张阿-凡应对信用卡密码不慎泄露承担责任,但其并未能举证证明阿-凡存在泄露密码或不正确使用信用卡的行为,且从讼争信用卡的消费记录来看,亦难以认定阿-凡有在不安全用卡场所使用信用卡的情况,故G银行关于阿-凡应对信用卡信息及密码泄露承担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盗刷信用卡哪里

盗刷信用卡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公权力机关检察院负责审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1、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2、刑事案件的审理,不影响受害人请求民事赔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对银行提讼的,一般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人住所地人民管辖。3、盗刷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他人的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种违法行为。

盗刷人家信用卡两万怎么判刑 盗刷人家信用卡两万怎么判刑的

一、盗刷人家信用卡两万怎么判刑

盗刷信用卡会按照罪定罪处罚,可以判处3年以下或者是拘役,盗刷信用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信用卡并使用的,涉嫌的是罪。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如果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应该立马打电话向发卡银行申请冻结信用卡,以免卡片继续被盗刷,钱财损失扩大。同时客户应当与发卡银行说明情况,要求追偿盗刷资金去向。客户可以提供卡片近段时间的交易明细,以此筛查非本人消费交易。以及可以到附近ATM机上查款,好证明信用卡交易发生时自己不在商户处,并且卡片也在身上。

而如果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客户还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让公安机关立案追查。后续处理得当,客户需要将卡片的交易密码进行修改,增强卡片的安全性。

二、盗刷信用卡犯法吗

是犯法的。如果是并使用的,涉嫌是罪,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犯罪。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无论被盗刷金额高低,持卡人都应该到就近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报警,报案时可以提供自行取证的信息。如果立案处理后有结果,可以减少损失,还能了解被盗刷的原因。立案后,警方会出具立案通知,持卡人可以将这个通知提供给银行,以便增加申诉成功率。

盗刷信用卡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种行为涉嫌罪,要按照实际的涉案金额确认具体的量刑标准,一共有三种处罚意见,使用非法的方式他人的信用卡,从而盗取信用卡里的资金供自己使用就是盗刷信用卡,需要按照罪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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