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过错,要赔偿多少?

连续工作15年。

  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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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7
赔偿金应该是经济补偿金的2陪.
一年赔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就是30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9
15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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