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1、你说的,这房是“公房、没有产权”?那么,这房就不是你父母的遗产、不能按遗产继承处理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2、“老人去世 房子归属问题”:
(1)房子仍然归“公”家所有,不管是大儿子还是2儿子,都无权要求分房,即使是老人欠了大儿子1万元,大儿子也只能要求以老人的遗偿还、无权要求要房子,因为:房子是属于“公”家所有的,两位老人拥有的只是房子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2)老人的儿子所拥有的权利只是:如果谁的户口在房中、且一直在房中居住超过一年或二年以上的(各地要求不一样),可以要求变更谁为继续承租人继续使用这房,其他不具备这条件的子女无权占有这房和要求什么权利,即使是被欠了钱的大儿子也一样,拿走户口也没用,因为公房的继续承租人变更 为谁,主要是由“公”家根据各人的条件来决定。
3、“我二儿子只想要回我的那份。。问下还有我的那份吗?”:如果你的户口在房中、且一直在房中居住,这房就可能全部归你使用、由你继续承租 ;
如果你不具备上述条件、而其他子女具备上述 条件:你就没有什么权利了。
4、“接下来我 该怎么做啊 ??大儿子房子能过户吗???”:
(1)找房子所属的“公”家,要求变更你为继续承租人,但是否能成功,只能看“公”家的决定了,最终的决定权在家。
(2)大儿子是否能过户:一是要看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二是看“公”家是否同意变更为大儿子继续承租、三还要看其他子女是否同意,主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公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