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已提折旧 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谢谢。。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按公允价值入账,已计提折旧不用体现,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 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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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8
你是接受捐赠,要按照市价或者估值入账
所以按照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这样就可以了,,不要一开始入账就有折旧,,那是不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8
借营业外收入
贷固定资产(净值公允价)
第3个回答  2010-03-28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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