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10
您好,建议您向周边亲戚朋友再核实一遍另一方有无留下可追寻的线索。如确实没有任何线索,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从失去音讯那天开始起算下落不明的时间,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即可向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