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男子攀岩,他们的行为却构成了犯罪,这是怎么回事呢?

如题所述

孙强、李东、毛志三人平时都爱好攀岩,约定前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攀爬“巨蟒出山”岩柱体(又称巨蟒峰)。凌晨4时左右,三人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到达巨蟒峰底部。

三位男子攀岩

孙强首先攀爬,李东、毛志在下面拉住绳索保护孙强的安全。在攀爬过程中,孙强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孙强通过这种方式于早上6时49分左右攀爬至巨蟒峰顶部。

李东一直跟在孙强后面为孙强拉绳索做保护,并沿着孙强布好的绳索于早上7时左右攀爬到巨蟒峰顶部。毛志沿着孙强布好的绳索于早上7时30分左右攀爬至巨蟒峰顶部。经现场勘查,孙强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钉26个。

三男子到案后,一直对自己的行为提出辩解,认为几人就是攀爬行为,不知道会触犯法律。那么,三男子的行为到底构成何罪呢?

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孙强、李东、毛志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孙强、李东、毛志三人攀爬的三清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8年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12年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名录。巨蟒峰作为三清山核心标志性景观独一无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三男子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严重破坏自然遗产的自然性、原始性、完整性和稳定性的,经专家论证,三被告人的行为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毁,可以认定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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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8
三人相约到巨蟒峰去玩攀岩,在巨蟒峰山体打入岩钉的行为确实会对山体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 巨蟒峰山体因被打入26枚岩钉导致地质损毁严重。
第2个回答  2022-04-28
他们在攀岩的时候在一些山峰上打孔了,这样的做法毁坏了国家保护名胜古迹,构成了犯罪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22-04-28
他们去的是风景名胜区巨蟒峰,而且还因为攀岩在巨蟒峰上打入了几十个岩钉,这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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