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果有猫腻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司法鉴定只是参考,现在司法鉴定机构主要以赢利为目的,以给法官回扣或迎合当事人拉生意,群众意见很大。2、普遍不按照鉴定标准,有的没有标准,使用外省标准,反复申请重新鉴定,一点作用没有,鉴定机构多收费,法官拿提成。3、两次司法鉴定结果不同可以理解,有的差距太大,猫腻也大。可以向司法局或司法厅投诉,要求对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定,也可申请撤销。对司法局处理不服,可以到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都是免费的

法律依据:《民事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以上是对于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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