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机动车增值税的问题

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销售旧机动车6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3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 9.66
B 9.29
C 18.58
D 20.18

应纳增值税=483÷(1+4%)×2%=9.29万元,选B。

今后遇到这样的题,要按照下面的文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
五、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一)项废止。

七、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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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30
财政部、国际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对纳税人销售旧货的增值税处理作了相应规定。其中,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不含税销售额=483/(1+4%)=463.423

增值税=463.423*4%/2=9.29
所以选B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07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纳税人(特许经营: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题目有点太老了,而且出题不全,原题应该是:

【2011单选题】 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2010年3月收购旧机动车50辆,支付收购款350万元,销售旧机动车60辆,取得销售收入480万元,同时协助客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取得收入3万元。2010年3月该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应纳增值税( )。

A.9.23                                B.9.29                             C.18.58                                D.70.18

『解析』应纳增值税税额=(480+3)÷(1+4%)×4%÷2=9.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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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8-02
该问题的答案应该是C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第4个回答  2014-07-30
B 9.29

=483/(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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