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认为科层制组织的基础为( )。

A. 传统型权利
B. 魅力型权利
C. 合理-合法型权利
D. 知识型权利

【答案】:C
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或“合法性”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可以说,合理-合法型权利是韦伯科层制组织的基础。
故正确答案为C。
知识补充:
科层制组织,又称“官僚政治”,这个术语是行政人员的集合名词,指行政的任务和程序。它也常被用于表示行政人员之缺乏效率和不适当地行使职权,因此,它已变成一个贬义词。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在通俗的运用方面,还是在学术的运用方面,这个术语都反复出现。一般把“科层组织”与大型组织等同起来。就国家来说,它既根据科层组织的原则建立,又与大型组织具有共生关系(通常是指各阶级合作主义的状况)。因此,一般易于把现代社会看作是科层组织。“没有一位社会学家会怀疑,今天占统治地位的组织类型(无论在私人部门或在公共部门)是科层组织的集体。”因此,科层组织被看作是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区别的现象,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它成为激进派抗议的主要目标。韦伯所提出的科层体制的主要观点有明定法规及制度、职权遵从层级性、专业分工等原则。科层体制的特性有:1.分工明确;2.依规章行事;3.理性决策;4.权责划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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