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我父母用我的名字贷款建了一套自建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至今还没有还完贷款额。我去年年底又买了一套商品房用于结婚,首付40%,贷款材料已经交给银行。但是从今年初开始,由于银行在调整利率,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放贷(是所有人都没有放贷,不光是对我)。现在国家要求二套房首付至少要50%,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再追交10%的首付款吗?因为我手中上那笔钱另有打算,所以我现在很急着想知道答案,请业内人士帮忙回答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