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每月领购发票时要预缴3%的税金,
但是在每月申报的时候,没有在主申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金)内填入当月预税金额,我们公司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填,累计金额有30多万,请问该如何处理,去问了税局,可是税局的人却说不知道怎么处理,请各位帮帮忙
在主申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金)填上金额的话,那么24栏本月应纳税额,却从预缴税金中扣除了,
不是说辅导期预缴的税金要转正以后才能从里面扣除吗?
可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24项本期应纳税-28项分次预缴的税金(那如何处理)
辅导期内是不是每个月除了第一次不用预缴发票之处,其它的每次买发票都要预缴税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