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3.17开始进入了一家私企工作,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吧。工作是能胜任的,但最近和同事发生了矛盾,就有点想离开了,当然了不仅因为矛盾的问题,周围的环境也不是很喜欢,总觉得不是很适合我。我实习期的工资是2000,待遇还是不错的,所以爸妈也一直让我坚持着,再看看,因此我也一直犹犹豫豫的,心想可能是自己刚出社会,所以还需要适应吧。但公司是在民用楼里的,不是大厦那种商务楼,环境是一般般的。我就是想到底是走还是先混着一年再说,实习合同签了,到6月底的,如果我现在中途离开公司,我是否可以随时跟人事或老板说结账走人?不用赔偿公司什么吧?那我的工资应该也还拿得到吧?(是不是应该做几天算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