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按照奉新县公安局户政便民服务指南:户口本分户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受理条件如下。具体办理时间需要按照新县公安局的办事程序。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派出所受理后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3.材料不全当场返回材料,并告知其补充材料后派出所办理。
二、所需材料
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三、受理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开户主户籍,另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