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
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结构方案、结构防连续倒塌、既有结构设计和无粘结预应力设计的原则规定。
2、修改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的有关规定。
3、增加了500MPa级带肋钢筋,以300MPa级光圆钢筋取代了235MPa级钢筋。
4、补充了复合受力构件设计的相关规定,修改了受剪、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公式。
5、调整了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和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有关规定。
6、补充、修改了柱双向受剪、连梁和剪力墙边缘构件的抗震设计相关规定。
7、补充、修改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板柱节点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混凝土的制备:
1、折叠配合比设计
制备混凝土时,首先应根据工程对和易性、强度、耐久性等的要求,合理地选择原材料并确定其配合比例,以达到经济适用的目的。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通常按水灰比法则的要求进行。材料用量的计算主要用假定容重法或绝对体积法。
2、混凝土搅拌机
根据不同施工要求和条件,混凝土可在施工现场或搅拌站集中搅拌。流动性较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可用自落式搅拌机;流动性较小或干硬性混凝土宜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前应按配合比要求配料,控制称量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