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地(不同省份)买的养老保险都满10年,怎么转移养老关系

本人老家湖南衡阳市,现户口在广西省南宁市。原单位帮买有社保,因单位改制,下岗后本人在广西南宁市一家私企工作,2000年至今这家单位帮我买社保已有10年,在这10年当中,在衡阳市的社保也一直在交,现在想把衡阳市的关系转到南宁市,怎么转?
像我这样的情况,2000年以前单位帮交的社保年限能不能与南宁市的连接?

现在你的情况两边都可以转移,关键看你以后在哪里长久居住,最好还是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转移的话就按照跨省转移即可,只需要到原社保机构开出你的缴费凭证,然后携带该证和你本人身份证到转移目的地申请转移接续.(具体过程社保会为你办理)
2000年以前的可以接续,缴费若出现重复,可以合并平均到当年基数中去,无疑也就加大了你的缴费基数,得利的还是你,不过这种重复只能是偶然.
目前谁都说不准,缴费重复不能转移合并,今后会逐步完善. 寻求更合理的解决办法.
之前我的回答有误
补充: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09
  首先,同一个时期交纳的社保,只累计计算你的交纳金额,交不累计计算你的交纳年限的。

  其次,对于转移,你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请才可以。

  不过,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工伤等社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03
你有点亏了!

“2000年至今这家单位帮我买社保已有10年,在这10年当中,在衡阳市的社保也一直在交”,按你的说法二边同时在缴,年份上是重复的,想把衡阳市的关系转到南宁市当然是可以的,问题是只能转移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存储额,缴费年限不能累加,你的缴费年限只能按10年计算,还需要再缴5年才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到原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打好缴费凭证,交到南宁市社保经办机构,他们会办的。
第3个回答  2010-04-03
交费时间重复,不能异地转移合并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