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被拘留16天了现在还没调查清楚,这要拘留多久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
但是对于三类案件的公安拘留期限不超37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多次作案很好理解。结伙作案也好理解。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也就是说,公安局对于除上述三种犯罪嫌疑人之外,在公安的拘留期限不会超过14天,14天内必须逮捕,否则就得变更强制措施。
这里也说明一下,拘留期限指的是逮捕之前公安拘留期限,逮捕之后就属于侦查期限了。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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