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孕妇公司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如题所述

辞退孕妇公司需要按照双倍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被辞退的孕妇赔偿金,即如果孕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公司需要赔偿其两个月工资;如果工作年限没满一年,但是满了六个月的,需要按照满一年工作年限的标准赔偿;若是工作年限没满六个月的,则是按半年计算,公司需赔偿孕妇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孕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并且任何单位都不能在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时候,作出辞退女职工的决定,在没有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也不能在此期间无理由降低女职工基础工资、相关福利待遇,否则可认定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证据、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对根据其工作年限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若是任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相关诉讼;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要求劳动局处理劳动双方争议,责令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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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30
合法辞退不承担责任,违法辞退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孕期,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属于依法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女职工过错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的,还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不属于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30
辞退孕妇公司要承担的责任是要依法给予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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