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买了我一套二手房 已付首付 但他做的公积金贷款可能会超过合同上的最后放款日期 这算违约吗?他办的公积金已经拖了三个月了(最迟合同上签的是本月20号),我卖房是为了再在别的地方买房,他的钱迟迟不能绐我,严重的影响到我的利益了,我们合同上有写违约方需付对方1W元,他要是超出期限我是否可以向他要违约金?
我一月份卖的房,到现在4月份了还没拿到全部款项,卖的那处房子已经从9千涨到了一万多了,心理的确有点不爽,要是前面就把钱结清了也就不会想那么多了,但是到现在都没拿到钱真不如等到4月份再卖了,以后货公积金的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