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线上和线下办理,分别如下:
线下办理流程是:
1、首先填写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
2、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然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绘制店铺的平面图。提交缴纳税费单据证明,证实自所使用的水是正规自来水公司提供的;
4、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如下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5、资料提交成功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安排人员来看场地;
6、检查通过后,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线上办理流程是:
1、点击办事
打开APP,点击办事。
2、点击部门
进入办事选项中,点击部门。
3、点击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入部门选项中,点击市场监督管理局。
4、点击食品生产许可
点击右边的食品生产许可。
5、点击在线办理
滑动页面,点击在线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
1、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3、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4、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与决定。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有:
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1、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