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男方出钱,登记写的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算谁的?

如题所述

若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
原因:第一,男方在婚前出钱买房,房产登记上写女方的名字,双方若无另行约定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则属于男方将该房赠与女方,属于女方单独所有,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达成合意,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房子可以与女方协商。若诉讼离婚,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若达不成协议,由于房子属于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女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则法院判决时会把房子判给女方。
综合建议: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离婚时很多纠纷涉及的就是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很多时候因为时间问题,对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就不够明确,于是不少人就选择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来防止此类纠纷的产生。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牎痉蚱薷鋈瞬撇?肯铝胁撇??蚱抟环降母鋈瞬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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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7
若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
原因:第一,男方在婚前出钱买房,房产登记上写女方的名字,双方若无另行约定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则属于男方将该房赠与女方,属于女方单独所有,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达成合意,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房子可以与女方协商。若诉讼离婚,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若达不成协议,由于房子属于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女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则法院判决时会把房子判给女方。
综合建议: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离婚时很多纠纷涉及的就是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很多时候因为时间问题,对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就不够明确,于是不少人就选择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来防止此类纠纷的产生。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27
婚前买房是属于婚前财产,男方出的钱即使写了女方的名字,也会被认为是赠予,如果离婚,男方拿出出钱买房的证据,赠予的财产是可以要回来的
第3个回答  2021-04-27
婚前买房男方出钱房产证写女方名字,明显有赠予的意思,房权已经明确是女方的,离婚时当然归女方。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当时的赠予是以结婚为前提,如果婚姻关系结束,那么赠予的条件灭失,男方有权讨回房产。
第4个回答  2021-04-27
虽然婚前男方独资买房,为取悦女方而加上女方名子,如果以后离婚,男方能拿岀独自出钱买房的证据链[假设婚前花155万元买的房子,其中自已婚前全部存款25万元取出来,父母房子拆迁款给了130万元,用来买房,女方未出钱],则房子仍属男方婚前财产,证据链缺失,无法证明男方婚前独资购房的,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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