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到2020年1月1日可以入帐吗?

如题所述

2019年8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到2020年1月1日一般是可以入帐的。

一般是根据财税政策宣告票面变化或失效(即便宣告失效一般也存在过渡期),而且定额发票有很强的地域性,各省市对其政策不同,只要是当地税局未发布相关公告,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至今仍可以使用。

扩展资料

时限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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