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据其个人意愿,女方不迁走也是可以的,可以在原户口进行分户,但是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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