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可以在人工网点及一卡通营业厅进行卡片办理。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简称“北京一卡通”)是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发行的智能IC卡。其采用押金、销售两种形式发行,用户可至地铁、公交等人工网点及一卡通营业厅进行卡片办理。
北京一卡通除应用于北京地区公交、地铁公共交通领域外,还可广泛应用于公共自行车租赁、P+R停车场、超市、便利店、快餐店、蛋糕房、市政缴费、福利彩票、自动售货机等诸多领域,为市民的出行及生活带去了极大便利。
持北京一卡通乘坐公交、地铁可享受北京市票制票价优惠政策。为避免用户因卡内余额不足而无法乘车的情况,一卡通还支持透支功能,卡内余额不低于地铁最低票价(3元)可刷卡乘坐地铁,余额不低于1元可乘坐公交。
扩展资料:
退卡换卡:
(一)办理退换卡、退资、移资业务在一卡通公司指定网点办理。
(二)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移资、退资时不回收卡片,不退押金。
(三)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回收卡片,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四)坏卡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时,持卡人须先到指定网点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后凭收卡凭证到同一地点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坏卡的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账户为准。
(五)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
(六)如存在不完整交易,持卡人应先处理完不完整交易后,方可办理退换、退资、移资业务。
(七)已透支的普通卡办理退换、退资业务时,须先偿还透支金额。
(八)办理退资时,按卡内余额的10%收取退资手续费,以元为单位取整收取。卡内余额小于100元时,不收取退资手续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坏卡不收取退资手续费。
(九)移资时须将原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产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