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03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
第2个回答 2019-01-17
这种情况较悲摧,小的时候未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到五十岁左右成为独生子女,要独自瞻养老人,老人与子女国家也没有相关政策,望国家能尽快填补空白。
第3个回答 2019-01-10
今年是首次试行,而且政策施行略显匆忙,很多细则感觉上都没有全部完善,今后我想会一一完善的。象些类问题根本没有提及,相信慢慢会出来补充条例或补充细则的。
第4个回答 2019-01-01
对于非独生子女以及这种特殊情况,不理解为什么要有1000/人/月的封顶,根本无从约定或者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