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私人老板,欠工人工资,工人要走,活没干完,没给钱,犯法吗?

我是一个私人老板,因为我的活没干完,工人要走,我没法工资,工人要去劳动局告我,请问我有责任吗?

无故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7.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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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3
如果工人工资是按时间计算,比如每天,每月多少工资,活没干完也得支付已经工作时间之内的工资。并且约定的很清楚,很容易算具体应该给多少钱。如果找的工人是承包一定工作量的活,比如盖房子以完成整个房子为计算标准,固定价格,那么他没干完,就涉及还给已完成部分多少钱不能确定,需要对已完成工作成果估值,而这个估值不是几分钟,一时半会能算清楚的,你算出来可能他还不认可,有争议,那么先不支付也可以。并且如果是后者的方式其实是承包,承揽关系,不是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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