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这里所谓的“扣缴义务人”指的是企业本身,不一定要返还“财务人员”。
一般企业是不返还“财务人员”的。老板另做决定的除外。
个税手续费返还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收到返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若企业收到该笔款项用于奖励给本单位职工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本单位职工领取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