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结算审核安全文明施工费按85%

如题所述

今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挥标准造价引领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全文在文尾),内容包括:招投标、工程风险分摊、工程计价、施工过程结算等。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计价市场行为。

再次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 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应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

还提出: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 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

01

保障工程价款支付比例

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 预付款的支付比例, 一般不低于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10% ,其中 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 ,工程预付款不包括需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对 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 ,按年度工程计划 逐年预付 。
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应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5%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应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02

推行无争议部分先支付的结算原则

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 。
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配合发承包双方按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不得无故拖延。
延伸阅读:

早在今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就提出:

将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
浙江: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400万以下项目原则上留给中小企业!

9月14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绍兴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今年6月,财政部发布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 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
此后,山西、广东、浙江、湖南、湖北、重庆、天津、江苏常州等多地发文跟进:

山西

山西省住建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建筑业运行保障行业提质发展的通知》。明确:

发包人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 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 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 。
对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建设项目 , 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山西: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发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广东

7月18日,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等7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重点检查以下 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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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4
为什么结算审核安全文明施工费按85%,因为需要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和施工费用,所以他扣除了费用之后才剩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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