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带上材料到车管所补办就可以。以北京市为例:
一、行驶证补办
1、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2、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行驶证。
二、驾驶证补办
1、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