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仲裁申请的地址!
昨天打12333,他们让我先去申请,好像是安西路吧,多少号不知道,请知道的朋友说下好吗?谢谢!
我09年四月初进的公司,直至现在公司一直没与我签定合同,进来工作第一天起也没有签临时用工协议书。
直到转正也没有提过签合同的事,由于口头承诺转正后1500,但是进一个月时是1000,他说试用三个月,实际我只是个文员,非技术人员其实一个月就够了。然后我看实在不够就让他把综保折人民币给我写在工资单里了,直至现在让我一人做多人的活,前台,文员,出纳,跑腿的。我要求加工资,结果只加了一百五,我听说国家规定要给外来人员加13%工资!
直到现在提也没有提过签合同的事,考虑到事情没有解决,所以我暂时没有提出辞职!想问下我干了快一年,因为工资太低不够生活,我让他把综保写进工资单里,上写让我自付,我签过字了,这个要不要我承担什么责任?
是不是不管综保如何交,是我自己付还是他付全是要签合同的?存不存在自付这条?
愚园路的不对呢,说是安西路拿申请资料的。
另外我考勤卡只能接触到现在的这张,其余的财务拿了,有老板签字与日期可以算证据吗?证明我在该公司工作!还有暂支单什么的,都有老板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