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05
在经济业务往来过程中,很多人都把“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混为一谈,认为既然两者都是通过银行进行的相关业务的办理,所以,并无过大的差别。因为这种错误的想法,导致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误,那么,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托收承付结算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而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2)办理的程序不同:
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
托收承付结算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以上就是“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的具体的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可以根据以上有关“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介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收款方式,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可以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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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08
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改变。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两种方式。
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向收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
邮寄划回和电报划回凭证均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由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收款凭证‚由收款人开户行作收入传票;第三联支款凭证‚由付款人开户行作付出传票;第四联收款通知(或发电依据)‚由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付款人开户行凭以拍发电报);第五联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行给付款人按期付款的通知。
第3个回答 2010-03-12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只能在异地使用,不能在同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结算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工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第4个回答 2010-03-12
1、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是委托其他公司代收其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