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之诉的赔偿范围

案例如下:甲交付的电视机有严重瑕疵,乙购买以后在使用中发生爆炸,造成乙身体受伤。花费医疗费用1万元,并且遭受了精神损失,电视机本身的价值是1万元,乙遭受了1万元的财产损失。这样乙的损失有两种,一是电视机本身的价值损失1万元,此种损失属于履行利益的损失,只能根据合同责任要求赠偿。
二是因电视机爆炸造成乙身体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1万元,以及乙遭受的精神损失,此种损失属于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应当由侵权法提供补救。
因此,如果乙基于侵权提出请求只能就医疗费1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但不能对电视机本身的损失要求赔偿。
如果乙基于合同责任要求甲赔偿损失,只能就电视机的损失主张赔偿,而原则上不能就其身体受到伤害以及精神损害问题要求赔偿。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基于侵权之诉,电视机1万元却不在侵权的赔偿内?

你好,我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一进行诉讼,正如唐律所说,选择违约或是侵权之诉,都包括了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有侵权之诉才有。但诉前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应着重考虑诉讼时效。如合同违约之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人身受到伤害的侵权赔偿之诉,诉讼时效为一年。
  2、应着重考虑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损害提起的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应着重考虑索赔额。违约之诉索赔额一般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以及预期可获得的利益;侵权之诉索赔额一般以法律规定为据。如因受欺诈而发生的消费行为,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1倍1的赔偿,有些侵权之诉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通常不包括合同预期可获得的利益。
  4、应着重考虑举证责任。法律规定诉讼当事人负有对自己的主张予以举证证明的责任。在违约之诉中,权利人须举证证明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实、因违约而给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损失的发生和对方当事人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在侵权之诉中,如系一般的侵权责任,权利人应举证证明对方当事人因侵权给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损失的计算依据及该损失的发生和对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存有因果关系。如对方的侵权责任属特殊侵权责任,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特殊侵权行为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医疗事故纠纷,医院承担举证责任。
  5、应着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赔偿能力。如因产品质量缺陷而引起的纠纷,违约之诉通常只能以存有合同关系的销售者为被告;而侵权之诉则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以销售者和生产者为共同被告,以增加受偿的可能性。
如果权利人在起诉前请求权选择不明或起诉前已选择,但起诉后又欲变更请求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权利人必须在一审开庭以前提出变更请求,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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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9
在侵权法理论中,赔偿财产损失一直是坚持“填平”原则,即应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现有的、实际发生的损害(也当然包括发生的合理费用)为限。此类财产损失大可分为两类:一、财产应该增加的而没有增加,即积极损失;财产不应减少的而予以减少,即消极损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5
人损和财损是两个诉讼请求,分开起诉,合并审理。一个是侵权之诉,一个是合同之诉。
第3个回答  2013-11-15
你这些理由都是从哪看的啊侵权之诉,包括财产损失,即电视机损失在赔偿范围内按合同打违约,包括人身损害,只是跟侵权之诉相比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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