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院结合男子的行为来看,男子并不是故意杀人,只是故意伤害,所以以故意伤害罪来判决,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了。接下来,我们挨个来解释,为什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来判决。
1.从动机方面来说
首先,男子的动机并不是杀死妻子,而是出于冲动,想打妻子。在男子的主观意识下,男子的行为只是想伤害,并不是想夺命。这个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的原因。因为男子主观上是打妻子泄愤,但是因为控制不到力度,过度伤害导致了妻子的死亡,而不是有预谋的要杀害妻子。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来说,男子打妻子的这个行为叫临时起意。
2.从伤害的部位以及事后来说
男子伤害妻子的部位是额头,额头虽然也是致命的,但是相比太阳穴这些部位,致命的难度要高得多,所以这也可以看得出男子本意并不是杀死妻子。同时在男子清醒之后,男子第一时间就拨打120叫救护车了,而且男子当时也就自首了,并且自首之后很关心妻子的健康情况,从这种种情况看来,男子的本意都不是杀死妻子,而是出于冲动。
3.从两人之间的关系来说
根据警方调查,妻子在家中是属于“强势”的一方,男子属于大家口中的老实人。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导致男子长期压抑自己,在这次事件发生后,因为妻子抢夺手机,一下子让男子压抑的情绪爆发出来,才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所以这更加确定了男子的行为不是有预谋的。
总的来说,男子没有被判死刑是因为法院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行判决的,并且考虑到夫妻之间的种种情况,所以法院只判处了男子十五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