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疾病人员是被免除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有明确的规定,精神疾病的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看管和进行医疗,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对于精神疾病人员一般来说还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够找他的监护人进行索赔。
当然对于间接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还是应该要负刑事责任的。现在主要了解的是他这个人是否在犯案的时候是否是犯了精神病。
其实对这个消息是一名村干部说出来的,村干部说他是家里面的独子,他的爷爷还有他的堂兄弟都有精神疾病,他的父亲早就车祸去世了,母亲在外打工。那么可以说他的家庭条件应该不是特别好,所以性格比较孤僻,学校的通告中可以了解到,他是一个团支书,性格比较孤僻。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边一村干部说出的到底是实情还是想要偏袒这名罪犯,但精神疾病确实是可以避免刑事责任。
不过这名村干部现在说出来,我觉得为时已晚,一个上大学的人都已经23岁了,之前都正常,还担任着学校的团支书的职务,结果他居然是一个精神病,真的是太搞笑了,那早干嘛不说出来呢。因为对于有攻击性精神疾病的人,本来就不能够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能上学,对于这名村干部,应该早就向学校表示他是精神病的一个身份。
如今导致了三个女生前途被毁,三个家庭遭遇到了严重的创伤,导致了几个家庭的希望被断送,还导致了女生毁容,不是一句他有精神疾病就能够解决得了的,我希望凶手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