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的老板都表示加班本身就是工作的一种态度,这也是一种职场文化,但很多的年轻人都觉得,这就是在道德绑架。
工作就是为了赚钱,很多的年轻人觉得平时上班就已经够累了,所以说他们也不需要加班去赚取额外的工资,因此这些年轻人大部分都是不希望加班的。可是现如今的很多企业都把加班当做一种常态,即使是员工拒绝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而且还有的公司已不符合公司规定,把拒绝加班的员工给开除了。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国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员工加班应该是自愿的。
小编并不能够认为无效的加班就能够体现工作态度,在工作的时间已经把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那么加班的意义何在呢?难道只是为了做给老板看吗?很多的员工在上班的时候摸鱼,在下班的时候假装去工作做样子给老板看,而有的老板不明真相,就会认为这样的员工才是大家应该学习的对象。当大家在工作时间把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那么下班继续加班,这就是无效加班。而且大部分的人在加班的时候都是非常消极的,所以说这样的加班不能够提高任何的工作效率,也只会让员工内心不满。
众所周知,加班的薪资是要比正常工作时间的薪资要更高一些,加班费一般是按照200%以上来进行赔偿员工。那么,公司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不去管理员工有没有完成工作,而是要求员工在下班之后进行加班,那么不仅要支付员工本身的工资还要支付员工额外的加班费用。但这些工作员工本身就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那么加班的意义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