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可视锚鱼”案宣判了?

如题所述

是的,2020年8月3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四川省首例利用“可视锚鱼”设备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2月18日晚19时许,被告人许洪在长江水域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捕获鲤鱼一条,经称重为4.355千克,造成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其修复的费用为5487.3元。

被告人许洪自愿认罪认罚,许洪在庭审前自愿预缴渔业资源修复费5487.3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洪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许洪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没收作案用可视锚鱼设备一套,赔偿渔业资源修复费5487.3元用于增殖放流、生态修复。

扩展资料

长江十年禁渔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通过本案,警示社会大众能增强法制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的规律,取之有时,用之有度。

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不仅要受刑罚惩处,还需要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附带公益诉讼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决心,彰显了修复性现代司法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玉带包拯 | 四川首例利用“可视锚鱼”在长江流域非法捕鱼案当庭宣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