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事业单位银行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据说要去财政厅的哪个部门开什么五联单什么的?具体细节?

先带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本等本单位基础资料,到主管厅局,打五联单,然后上面有该去找的地方,最近两关应该是财政厅国库处盖章,然后拿到人民银行盖章,然后该返给谁的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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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5
开户程序。事业、行政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开户条件,需要开设帐户的,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一)单位办公会集体研究。符合开户条件的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帐户,首先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财务部门、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同意后,提交单位办公会集体研究。单位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出具《办公会议记要》或单位正式批准文件;
(二)填写《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申报表》。经单位办公会集体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或经办部门填写《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三之一);
(三)主管部门审核。财务主管部门财务处(科、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申请开户单位的开户理由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财务主管部门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部门公章;
(四)财政部门审批。申请开户的事业、行政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预算部门审批;
(五)办理开户手续、预定银行帐号。申请开户的事业、行政单位,到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政策性)银行办理开户手续。被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政策性)银行发给申请开户单位《印鉴卡》,预定银行帐号。
(六)人民银行颁发《开户许可证》。属地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业、行政单位开户理由、开户条件、进行全面审核,依据经财政部门审批的该事业、行政单位《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申报表》、商业(政策性)银行预定的银行帐号,颁发《开户许可证》。
(七)启用银行帐户。申请开户的事业、行政单位,持《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申报表》,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加盖财务章、单位(财务)负责人或经办人印章的《印鉴卡》,到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启用银行帐户。
申请开户的事业、行政单位启用银行帐户后,将加盖印章的《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帐户申报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印鉴卡复印件)各1份,分别送财务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预算部门备案。事业、行政单位启用银行帐户后,还需向同级财政预算部门发一份正式公函,财政预算部门据此向该帐户办理拨款。
参考资料http://www.bdscz.gov.cn/content-156-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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