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矿产勘查筹融资的类型

如题所述

大型矿业公司通过勘探部或勘探分公司也开展少量风险矿产勘查(即相当于我国的预查和普查),由母公司安排年度勘查预算开展矿产勘查,不涉及矿产勘查资本市场筹融资。本节仅讨论个体找矿人、初级勘查公司(包括私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筹融资。需要大量资金的矿山可行性研究和开发的项目融资,即与我国详查、勘探类似的项目融资,不在本书讨论之列。

如前所述,初级勘查公司在风险勘查筹资中,由于贷方的风险比借方的风险大很多,所以难以或很少得到债权筹资。初级勘查公司的风险勘查筹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子资本

种子资本来自于个人的金融资本,属于私募的性质。例如,个人的金融资本组合、私人公司投入、某些基金的支持。种子资本对于发起人素质、找矿思路、项目选择有倾向性。私募是在风险勘查税收抵免制度基础上建立的。个人对风险很大的矿产勘查进行投资在有些国家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融资

证券交易所起源于矿业和铁路,上市融资是初级勘查公司在资金市场筹融资的主渠道。

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在初始上市时,因为公司的探矿权仅是一个含有找矿潜力和设想的靶区,探矿权的价值不高,所以此时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价格不高,一般为0.3~0.4加元/股。一旦勘查有新发现,股价会迅速上涨;一旦发现可以赢利的大矿,股价会几十或成百倍地上涨。例如,云南播卡金矿的发现使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Southwestern Resources Corp.)的股票上涨了30倍。这种资本的高成长性,吸引了大量中小股民投资,将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入矿产的风险勘查。大多数找矿项目是失败的,股民可以适时退出,也不会血本无归。从某种意义上说,购买初级勘查公司的股票,是进了一个“矿产勘查赌场”。西方国家的投资者,理解这样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文化,北美、西欧、澳大利亚有大量这样的股民。1996年我国新的《矿产资源法》出台后,深圳招商局抓住机遇,在深圳办了一届矿业招商会:EXPO-97。意图是吸引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投资者投资矿产勘查开发。由于缺乏矿产勘查的商业文化,不习惯“矿产勘查赌博”。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东亚的投资者,乐于投资可以计算投入产出的项目(如工厂、酒店等),对高风险高回报的勘查投资望而却步。加之1997年下半年,正逢全球性矿产勘查大撤退,这次招商会没有吸引到一项风险勘查投资。

初级勘查公司上市融资,除发售股票以外,还配售认股权(warrant),即初级矿产勘查公司授予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按特定价格购买指定数额该公司股票的权利。一旦有好的找矿成果,矿产勘查的投资者将得到超额的风险投资回报。

虽然上市融资可以得到借贷难以得到的宝贵的风险勘查资金,但也会给初级勘查公司带来不少麻烦,因此有些有资金来源的初级勘查私公司,并不急于上市融资。准备招股书、和股票承销商谈判、每季度的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内部交易报告、大量的文件工作量,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繁琐的会议,这些工作对于行政资源贫乏的初级勘查公司是沉重的负担。有位初级矿产勘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我讲,他60%的时间要用于上述工作中。另外上市初级勘查公司必须及时披露找矿信息,在矿业秩序不好的国家和地区,会给初级勘查公司带来麻烦。金属价格的波动、证券市场的起伏,也会给初级勘查公司的运作带来一些影响。

三、合资勘查

合资勘查(JV)实质上是初级勘查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拥有探矿权的初级勘查公司,一般来说在投入矿产勘查以后,以具有找矿潜力探矿权的部分权益,对价换取另一个投资者的现金投入,成立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合作或合资公司,继续进行矿产勘查。关于合资勘查的融资性质和运作方式将在第五章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运作程序中做进一步论述。

四、抵押贷款

由于矿产勘查属于高风险投资,在勘查阶段现金流为负值,因此在勘查阶段很难以贷款的方式获得勘查资金。如果在勘查中,已发现了品位厚度较好的矿体,需要做加密钻探控制,开展选矿试验,即进入了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大致相当于我国的详查、勘探阶段,有可能得到抵押贷款。因为已发现可能开发的矿床,探矿权已经升值,风险已经减小,这时可将探矿权作为抵押物贷款。对于初级勘查公司,固定资产和现金资产很有限,主要资产是探矿权资产。在上述情况下,以探矿权作抵押,有可能借贷到继续勘查的资金。我国1996年的《矿产资源法》取消了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的条款,只规定了“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应当认为是允许将探矿权做贷款的抵押物。

五、“借金还金”

“借金还金”是为金矿勘查开发融资的一种产品借贷方法。商业银行对黄金勘查项目进行评估以后,将银行储备的黄金“借”给初级勘查公司或矿业公司。例如一家商业银行将10 000盎司黄金借给一家初级勘查公司,实际上是按借出时的金价,借出等值的现金,以金价400美元/盎司计,实际借出400万美元现金,用于黄金勘查开发。到期归还10 000盎司黄金实物。“借金还金”的利率不高,一般在1%~2%,或零利率。到期若金价上扬,则商业银行赢利;若金价下跌,则有利于勘查公司。这取决于双方对黄金价格长期走势的预测。在2000~2002年,以250~300美元/盎司的价位,通过“借金还金”获得黄金勘查贷款的初级勘查公司,若在2006~2007年还金,这时的金价为500~600美元/盎司,这就意味着借金的矿业公司付出了高额的利息。

六、自有资金

因为矿产勘查的高风险,除了像英美公司、必和必拓公司、力拓公司、巴厘克公司、纽蒙特公司、淡水河谷公司、国际镍公司、菲利普斯道奇公司等大型跨国矿业公司以外,一般矿业公司都不用自有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初级勘查公司则没有能力用自有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在财务运作上,有的国家允许将勘查费作为公司的长期投资处理,分年度摊销抵扣所得税。

我国情况有所不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必须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矿业企业取得矿权资产的“免费午餐”已经一去不复返。多数矿业企业已经看到,拥有资源就可以可持续发展,拥有优质资源就具有天然市场竞争力。由于当前采矿业的超额利润,国内风险勘查的资金市场尚未形成,矿业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就会投入自有资金开展矿产勘查,如中国黄金、西部矿业、紫金矿业、蟒龙矿业、建龙国基、天宝矿业等矿业企业。还有一些企业,包括一些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将投资转向高利润的矿业。进入较晚的企业,难以得到优质资源,部分企业也从风险勘查做起,例如,中融集团、钱塘集团、天洋控股、国腾投资、红石投资等。当前,国内矿产勘查资金的主渠道是投资者的自有资金,这应当是当前采矿业的超额利润支持下的过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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