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金额2000元以上算犯法。“羊毛党”是指那些专门针对互联网公司的优惠营销活动,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换取高额奖励的人。凡是存在用户补贴、优惠券、新老用户奖励等等推广烧钱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都有“羊毛党”的身影。
“羊毛党”分为两种,一种是用自己账号虚拟定位刷红包,另一种是注册登录上百个账号虚拟定位进行大规模刷单。两者在行为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涉嫌诈骗,但数量和程度上有所区别,前者利用自己的信息,规模小;而后者使用虚假信息,大规模刷单。
两者在定性上有区别,前者行为一般而言应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后者行为则可能涉嫌犯罪。如果“羊毛党”用自己账号虚拟定位刷红包,虽有虚拟定位刷红包行为,但这仍是对自己的身份信息的使用,对于这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薅羊毛金额不算犯法。对于消费者的行为是否为恶意‘薅羊毛’行为,商家很难举证,其调查取证对法院来说也存在很大困难。
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我国手机用户数量飞速增长,再加上电商快速发展,这些都导致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一旦“薅羊毛”有利可图的消息广泛传播,将形成一种放大效应。其实这些‘薅羊毛’的案例并不鲜见,发生此类情况可以通过对合同效力的解释来解决问题。“羊毛党”违反了民事法律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薅羊毛其实大多数恐怕很难说是违法犯罪,主要还是不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因为薅羊毛分好几种情况,有一种就是商家自己定价错误或计量单位标记错误,比如10000元标成1元,或者100克标成100斤等,这种情况确实是卖家自己的错误。如果消费者看到之后正常下单,很难界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1993年出生的黄小天使用脚本程序,批量虚假注册了某母婴App的20万个账号,并筛选出两万多个可以参加“奶粉买一赠一活动”的账号出售谋利。通过这个途径买奶粉的的“羊毛党”,“薅”走奶粉约两万多桶。
今年1月,某社交电商被曝出存在优惠券bug,发出大量可重复领取的100元无门槛通用券。随后,该社交电商发表声明称,1月20日晨,有黑灰产团伙通过一个过期的优惠券漏洞盗取数千万元平台优惠券,进行不正当牟利。
针对此行为,平台已在第一时间修复漏洞,并对涉事订单进行溯源追踪。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涉事黑灰产团伙予以打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薅羊毛”黑灰产链调查:犯罪群体低龄化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