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老师说:“云南有个寨子,女人都不结婚,晚上门口放只鞋,就可以进去住一晚上,而且不用负责任。”说毕,在场的男生都沸腾了。 历史老师又说:“你们如果不好好上我的课,我就不告诉你们什么颜色的鞋子对应
这是云南纳西族的阿注婚。
阿注异居,为早期阿注婚姻形式,其基本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双方各居母家,不单独组成家庭。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家的“客户”访宿过夜,暮合晨分,过临时偶居的婚姻生活,故当地称作“走婚”或“走访婚”,双方互称“阿注”,不称夫妻。
纳西族青年通常于十三岁行成年礼,女子十五六岁,男子十七八岁开始结交阿注。大多于日常劳动、赶庙会、祭典、节庆及夜间绩麻等场合结识,双方若情投意合,经交换信物,即可相约于夜间赴女子的“客房”同居。而后夜来晨去,不断往来。
对偶婚制
对偶婚制是原始社会成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偶居。在对偶婚制下,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
这对主要的丈夫和妻子在一定时期里共同生活,组成最初的对偶家庭,但这种家庭本身还很脆弱,没有自己的家庭经济,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的细胞组织,而且婚姻关系极不牢固,可以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而解除。
这种家庭仍以女性为中心,实行族外婚的原则和女“娶”男“嫁”,夫从妇居的婚姻居住方式,妻子定居于本部族,丈夫则来自于别的部族,所生子女属于母方部族,世系按母方计算,对偶婚制是继群婚制而出现的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的过渡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阿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