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婚假的规定

我已属晚婚,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可以有10天婚假,但有几个问题还想请教:
1、婚假期间工资、奖金如何规定。
2、晚婚者请3天假和请10天假,工资、奖金的发放规定是否一样,如不一样,有哪些区别?
具体上海市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增加婚假一周”。法定增加的婚假天数是依法必须给予的,用人单位无权自行修改晚婚婚假的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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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25
劳动法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第2个回答  2015-04-05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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