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外出经营纳税问题

公司上个月外出经营,在经营地税务机关领了发票并且开了票。然后又到注册地办了外出经营许可证。这个月已经在注册地报税了,那么在经营地开的票是要在经营地报税么?怎么报?

应该是先在经营地报税,按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在注册地办理外出经营注销,在项目地预缴的所有税收在项目收入确认时都可以在注册地抵消相关的税费。具体操作是收到外出经营发票时先进行计提,项目完工后做收入缴税时抵减追问

本月在注册地已经报税了,但是在经营地领的发票怎么在经营地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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