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者或为近亲,不得结婚。韩国社会同姓者甚多,有调查显示,在韩国,光是“金”、“朴”、“李”三姓民众就分别占全国人口的20%、15%和8%,兼之韩国地理面积狭小,同姓者的确有很大可能是近亲。
通婚,基本解释为双方结成姻亲。亦作“ 通昏 ”。结成姻亲;互通婚姻。
在人类刚刚从动物脱胎出来的时期,两性生活杂乱无章,没有辈份、亲缘的分别,优势原则起决定性作用。
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同性之间经常发生争夺异性的冲突,有的人甚至丧命于这种争夺和冲突中。
另一方面,这种杂乱性关系造成了一部分人由于近亲血统而在自然选择中淘汰。
原始人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了在某些条件下性生活对人类生存的危险性,便开始对性关系加以规范、限制,于是性的禁忌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