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协商解决后还要去交警大队吗

如题所述

事故协商解决后不需要去交警大队。
交通事故调解后,当事人不必前往交警大队结案。如果受害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可以撤案。这与法庭诉讼中原告未出庭相似,法院会视为自动撤诉。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包括固定现场证据、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或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交警会在认定书上注明后交付当事人。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发票等证据可用于保险报销,肇事者在事故赔偿结束后无需销案。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报警: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通知交警到场处理;
2、保护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保护事故现场,避免证据被破坏;
3、记录证据: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及受损情况,收集可能的证据;
4、协商赔偿: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5、事故认定:如果协商不成,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方;
6、理赔处理:根据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进行损失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经协商解决后,当事人无需前往交警大队结案,且若受害人未按时调解,交警可撤案,类似法庭自动撤诉。处理事故的简易程序涉及现场证据固定、事故认定书制作,如有异议,交警将注明。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可用于保险理赔,肇事者赔偿完毕后也不必销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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