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现金溢余420元,无法查明溢余原因,怎么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现金溢余420元,无法查明溢余原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在盘盈时,经批准后才能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不是贷记营业外收入。

    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现金溢余420元,无法查明溢余原因,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发生溢余做:

    借: 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处理做: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等。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盘盈利的,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型资产或非货币型资产形成的利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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